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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40章 沈天予40(入心)

逐字看完元瑾之发来的信息,沈予把手机放到副驾上。

手指轻握方向盘,隔着汽车挡风玻璃他望向前方,清昂俊秀的眸子渐渐变得幽远。

当初他问元瑾之生辰,她没告诉他,是对的。

若他知道了,必然能推算出她的生平和未来,必然也能推算出她命中的连骏,必然想改变她的人生,即改命。

改命会提前透支后半生或者子孙的福报。

他是父亲改命最大的牺牲品,从出生起便和母亲饱受母子分离之苦,而父亲也因此终生对他有愧。

他目光渐渐恢复清明。

回到山间密室,他将自己关进房间。

凡心已乱,无法进入静修状态。

他起身走到书柜前,书柜摆放的全是晦涩难懂的卦书。

即使已经牢记于心,可他还是拿起其中一本,垂眸翻看。

看着看着,那些晦涩难懂的字,渐渐幻化成了元瑾之的脸。

那张脸明媚大气又娇憨,大胆俏皮又灵动。

他唇角兀自轻扬。

接着将卦书放下,他拿起《周易》翻看,看了没两页又放下,拿起袁罡和李淳风所着的《推背图》,仍是看不下去,接着他又拿起号称帝王之学的《奇门遁甲》翻看。

这些书于他来属于课外书,他打就看,几乎可以是倒背如流,每次翻看都有新领悟。

可是今他一个字都看不下去。

不知不觉,那个女人已经在他的生命中画下了一笔。

浓墨重彩倒也谈不上,算是很俏皮的一笔吧。

毕竟他的前半生是孤独的,克制、压抑、隐忍、枯燥。

是的,他的前半生是沉闷的黑白色,元瑾之是一抹明媚轻盈的黄色。

不过一切都会过去的,就像幼时他思念母亲,那么思念,那么想念,那种割裂般的疼都能熬过去。

是的,一切都会过去。

他轻轻将书放好,抬脚推门走出去。

来到密室外,他站在山崖上,抬眸远眺远处的瀑布。

白色瀑布悬挂于山间,银白如练。

他静静望着。

竟从瀑布飞流直下的哗哗声中听到了元瑾之的笑声。

那笑声银铃一样,清脆欢快,直往他的耳朵里钻。

京郊山区。

北斗村。

用完餐后,元瑾之带着连骏去看村里的北斗七星巨石群,看完那里又带着他去了明清古楼。

如今对这古楼的历史,她已经倒背如流。

连骏静静听她介绍,不时看一眼她,装作认真聆听的样子。

其实他哪有在听?

他在看她美丽的脸。

上次见面是五年前,那年她十七岁,也是漂亮的,但是青涩未褪,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。五年后的她已经出落成大姑娘,五官舒展大气,眉眼灵动漂亮。夕阳落在她光滑的脸上,连细微的绒毛都清晰毕现,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似的,滑腻得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。

元瑾之不知他心思,笑道:“这个古村胜在刚开发,还算原生态。”

连骏道:“对,风景不错,好看。”

嘴上风景好看,实则在元瑾之好看。

元瑾之领着他继续往前,不知不觉走到清早她亲吻沈予的那间古屋。

连骏不知内情,抬脚就往里走。

元瑾之急忙上前一步拦住他,“连骏哥,咱们不进那间屋了。”

连骏不解,“为什么?”

元瑾之脑中闪过她强吻沈予的画面,她已经成功吻到他的唇舌。

那种直冲灵感的刺激感和巨大喜悦,让她误以为那是个很好的开始,离得到他,和他成为眷属,只差些时间。

可是短短数时后,翻地覆!

他不辞而别,发信息对她“祝福”,对她,连骏才是她的正缘。

他再一次把她推开。

她从元球球变成鹰瑾,又变成元球球。

她被他亲手推给了连骏。

这比被爷爷推,还让人难过。

爷爷推她,她只会觉得寒心。

沈予推她,她伤心,心被擅都裂纹了。

连骏是个聪明人,很快猜到元瑾之肯定和那个白衣美男在这间古屋约过会。

他手握成拳咳嗽一声:“也好,我们去下一间。”

逛完古楼,元瑾之又带他去了古村。

从古村折回来,途经薰衣草花海时,元瑾之望着已经开始凋零的薰衣草花,突然感叹道:“可惜,已经凋零了。你如果上个月来就好了,上个月花还没谢,成片的紫色花海,风一吹,特别漂亮。”

连骏黢黑双眼目光温柔地望着她,话里有话地:“不要紧,只要风景好,什么时候来都不晚。”

元瑾之心里装着沈予。

没心思品他的话外音。

她带着他逛完整个村的景点,问:“今晚回京住,还是体验一把这里的民宿?”

连骏抬腕看看表,:“体验一把这里的民宿吧,京都的酒店已经住腻了。我下个月才去企业报道,这个月是自由的。你们村委招临时工吗?我去应聘。”

元瑾之微微一笑,“你这样的人才去我们村委干临时工,大材用了。”

连骏也笑,“你这样的人才都可以干,我为什么不可以?你啊,明明是世上最闪亮的明珠,总是妄自菲薄。”

元瑾之苦涩一笑,“我算哪门子明珠?我就是个球球。”

“球球?”

“我妈还没怀孕,我爷爷就盯上了顾家的舟舟哥,让我妈快生二胎,长大后和他联姻。长大后,帆帆哥也拿我当幌子。后来舟舟哥订婚领证了,我爷爷又让我去追予哥。”

连骏明白了。

她和那个仙风鹤骨的美男子谈恋爱,是被元伯君逼的。

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。

连骏半开玩笑道:“都怪我开窍晚,也怪我爷爷安排我去执行秘密任务,一去就是五年。但凡我早点开窍,也不至于让你成为球球。”

元瑾之只当他开玩笑,没当真。

二人吃过晚餐后,她带他去民宿。

老板娘认识她,给连骏的房费打了个六折。

陪他进了房间,交待几句,元瑾之告辞。

此时色已晚,连骏道:“我送你回宿舍。”

元瑾之笑道:“不用,有丹丹保护我。”

“丹丹?”

“对,就是在我宿舍院中的那只食猿雕,它叫丹。我带你去古楼时,它一直在空盘旋,一旦我有危险,它会立马冲下来帮我。它是猛禽,受过训练,抓猴子抓蛇,轻而易举。”

连骏缄默不语。

想必是那位白衣美男送的了。

这就棘手了。

但连骏还是执意送元瑾之回宿舍。

一路上,他一边同元瑾之话,一边不时抬头去看盘旋在上的那只食猿雕,生怕它眼神不好,误伤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