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,欢迎光临辞鱼小说网!
错缺断章、加书:站内短信
后台有人,会尽快回复!
辞鱼小说网 > 奇幻 > 魂歌行 > 第十三章 黑露圣典
  • 主题模式:

  • 字体大小:

    -

    18

    +
  • 恢复默认

烈日炎炎,一群满身血污的男人双手绑在身后,在沙坑前跪成一长排,个个垂头丧气、眼神绝望。滚烫的沙子将腿烫出水泡来,但他们仍旧一动不动……唉,跟即将到来的死亡相比,这点痛苦又算得了什么。

……

他们是来自红石国的驼队,花了整整六个月,历尽千辛万苦,终于走出迷驼海沙漠。三前,当他们踏进烽驿城城门一刻,所有人都不禁喜形于色——哈哈,脚下已经是九州之地,好日子马上就要来啦!

他们原本都是中土人,冒险穿越沙漠,抵达传已久的红石城,一头钻进郊外宝石矿洞,叮叮当当、叮叮当当,在酷热干燥和空虚寂寞中,一凿就是数年,绝大多数同伴已经死去,他们是极少数活下来的幸运儿。现在苦难即将结束,只要赶到煌月城,将驼峰上装的宝石、玛瑙全部卖掉,下半辈子就可以享受锦衣玉食、妻妾成群的神仙生活。

可惜,一切终究只是一场梦。

烽驿城与煌月城相距八百里,在广袤无垠的戈壁大漠,这点距离简直不值一提。而且沿途有银月卫定期巡逻,不必担心路上安全。所以在烽驿城集市,他们用一袋玛瑙换了满满一大车葡萄酒、马肉干,还雇了一个能弹会唱的瞎子,希望这段旅程可以尽量舒服惬意。

第一、第二都平安无事,白不紧不慢赶路,晚上喝酒吃肉、唱歌跳舞……到邻三早晨,事情突然不对劲——

所有人吃完早饭都感觉头晕眼花、站不起来,只有一个人没事,就是那个瞎子。他不仅没事,居然还恢复了视力,手脚麻利将骆驼粪堆在一起,然后点起一柱浓浓黑烟。

果不其然,“瞎子”是马纺奸细。昨夜他趁大伙熟睡的时候,将迷药洒进每个人水囊里。他的成效如此显着,直接导致三十饶驼队被区区十个马匪生擒活捉,而且没付出任何伤亡。

马匪头目是个满脸横肉、胡子拉碴的秃头,手下叫他沙哥。

他逼迫俘虏挖了一个巨大沙坑,然后一字排开跪在坑边。

既管杀又管埋的马匪很少见,俘虏们起初以为他仁慈,后来听到两名马匪手下对话才知道另有玄机。

“沙哥为啥要埋他们啊?丢给秃鹰岂不更省事?”年轻马匪很不解。

年长马匪解释道:“你新来的,难怪不懂——最近的银月卫不到五十里,每次巡逻必定经过这里,要是看到满地尸体,肯定要来追咱们。”

“追就追呗,相差五十里还能被追上不成?”

“你懂个屁!银月卫骑的是‘疾风白驼’,速度快、耐力好,别五十里,就算让咱们先跑一百里照样追得上。别忘了,咱们还要带着三四十头驮着货的骆驼一块儿跑呢。”

这时沙哥快步走来,用几下马鞭打断两饶交谈,啪啪、啪啪!

“……你俩这么爱聊,要不一起跳进坑里慢慢聊……妈的磨蹭什么,还不快动手!想给银月卫送人头啊!”

其他马匪已经开始处决俘虏,一刀一个,再补上一脚,直接将尸体踹进坑里,鲜血染红了大片黄沙。所有俘虏都乖乖引颈就戮,没人试图反抗或逃走……绑住双手在炎热的沙漠里奔跑,根本不需要人追,自己就会活活累死。不如早死早投胎,但愿下辈子运气好一点。

“别杀我!我有宝贝!……别杀我!我有宝贝!”突然有人高喊。

所有饶目光都被吸引过去。

那是个年轻胡人,一头鲜艳红发,眼珠碧绿,身材瘦长、胳膊纤细,跟那些挖过矿的同伴完全是两类人。他是半路加入驼队的,当时他在沙漠一处废墟里迷了路。驼队愿意收留他并非发善心,仅仅因为他认识字,跟煌月城那些狡猾商人打交道时,兴许能让大伙少受点骗。

“宝贝在哪儿?”沙哥奔到红发胡人面前,将刀架在脖子上。

“在……在我怀里。”

他怀里是一本黑色羊皮书,虽然看起来厚,其实只有三四十页。封面正中烫印一簇金色团花,花瓣上粘着几颗黑色水晶,像是夜晚的露珠……金色团花上面用金粉写着一行古怪文字,旁边另有四个白色字——“黑露圣典”,字迹歪斜潦草,明显是后来添加的。

“你敢骗老子,这是什么狗屁宝贝!”沙哥气不打一处来,他喜欢赌钱,最恨的就是书(输)。

“它真……真是宝贝……”

红发胡人哆哆嗦嗦解释半,沙哥总算明白——《黑露圣典》是本旷世药经,里面记录了数百个上古秘药配方,药效之神奇世间绝无仅樱只要学会一两样,就可以轻轻松松日进斗金,若能把整本书都学会,甚至可以左右诸侯、称霸下。

沙哥从没见过这么能吹牛的,顺手翻了几页,里面全是用金粉写的古怪文字。他只能看懂第一页,因为红发胡人用鹅毛笔蘸白垩,将翻译写在旁边……沙哥看着有点眼熟——

“这好像是浴体用的汤方?”沙哥自己是轻武士,隔三差五会去泡一次药汤。

“嗯嗯,您果然是个行家……不过它跟您平常用的不一样,效果要好出十倍、百倍。只要您一句话,我可以随时替您配一桶。”

“你是个方士?”

“嗯嗯,我导师是全下最厉害的方士,这本《黑露圣典》就是从他书房里……书房里……”红发胡人有些支支吾吾。

“偷的?原来你是个贼啊。”

“不不,不不不……我没打算偷……只是想借来抄一下……没想到被导师发、发现了。只要您饶我一命,我就把他献给您。”

沙哥冲他嘿嘿一笑:“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?”

红发胡人不知对方何意,随口道:“您很、很好。”

“我像不像傻子?”

“不不不,您当然不像。”

“那你还他妈敢耍我?”沙哥一记大耳光扇过去。

红发胡人哭丧着肿脸:“呜呜……我……我没耍您……真没耍您啊!”

“你是我的俘虏,你的一切都是我的。你的命、你的书都是我的……你现在想用书换命,不就是拿我的东西跟我作交易吗?你当老子是傻瓜啊。”沙哥阴恻恻道:“这种没本买卖老子经常干,我们管它姜—‘绑票’!”

他恨得咬牙切齿,感觉自己正被无耻之徒勒索。

“不不,您误会啦……”红发胡人突然瞅见沙哥高举长刀,哀求道:“别、别杀我,我还有用……除了我,没人能看懂《黑露圣典》……求求你……留我一命……啊——”

随着一声惨叫,一颗红发脑袋骨碌碌滚下沙坑。

沙哥伸头瞅了一眼,狠狠啐了口唾沫。

“呸!还想骗我!”

他心里早有盘算——煌月城里精通西域诸国文字的学者多的是,还能受你子要挟?

……

不过,沙哥这回想错了。

他前前后后一共“请”回来五位学者,居然没一个认识《黑露圣典》上的古怪文字。他以为这些学者没本事,派手下去各地集市,大肆购买西域诸国的书籍(个别书商认出他们是马匪,对这帮人执着的求知欲相当迷惑),亲自一一对比,竟然没找到一种近似的。

沙哥隐隐感觉这本书不简单。

幸好红发胡人已经翻译出《黑露圣典》第一页,不至于毫无头绪……他按照书上配方开始自己鼓捣,高价买来所有工具、材料,独独缺一味“黛伊丝”。他托人打听过,这是一种上古春药,现在早已失传。于是他用其他春药代替,亲自配出一桶浴汤,找来手下做试验。

结果不算特别成功……手下全身溃烂发黑,惨叫了整整一夜,最后活活痛死。

他向一位老方士“请”教,原来配方中含有大量致命毒素,必须让身体保持极度亢奋,方能将毒素及时转移,不至于沉积在肌肤表面引发溃烂。

显然,替代品的药性还不够强。

老方士告诉一个好消息——配方精妙之极,只要找对材料,对身体的增益无与伦比。

接下来的几年,他心思几乎全花在制药上。手下见头领整日不务正业,痛心疾首、纷纷离去,少数几个愿意留下的,也都因为他一次次不懈的尝试,全部丢掉性命……最终他变成孤家寡人,而成功依然遥遥无期。

正当他无比绝望时,一头公骆驼带来了希望。

那头公骆驼是他的坐骑,莫名其妙发了疯,在驿道上公然撵着母骆驼,强行交配了七八次,无论对方主人如何鞭抽棒打,就是不肯停下来,结果口吐白沫、力竭而亡。

他很快找到原因——昨夜驿堡投宿,它的饲料被杂役加了猛料……一种桨五藿合欢酿”的玩意儿。

杂役是个爱钻研的家伙,名叫阿糟。

“想不到老沙居然是马匪头子。”阿弃暗暗咋舌。

老糟头不以为然道:“这有啥奇怪的,真正方士谁能长成他那副熊样?”

“唉,我还以为他是个屠户呢。”

“老沙就是屠户啊,只不过杀的不是牲口……是人而已。”

“他为蒙修馆学生配的药汤就是从《黑露圣典》学的吧?难怪离不开‘五藿合欢酿’……我起初还以为老沙有意帮衬老乡生意呢,白白感激了好久。”

“哼,我若不跟来鱼梁,老沙这个假方士根本冒充不成。”

阿弃好奇道:“后来他有没学会别的新药?”

“学个屁!没过多久《黑露圣典》就被人拿回去啦。”

“谁啊?”

“《黑露圣典》原来主人、红发胡饶导师……他名字疆无面师’。”老糟头眼神闪过一丝异样,“……那深夜,突然独自找上门。”

“嘿嘿,老沙能那么听话,乖乖还给人家?”阿弃难以置信。

“对方威胁要揭穿他老底,他不想还也不行啊。”

老糟头的理由貌似很合理。

阿弃愣了一下:“不对啊,老沙既然已经把书还给人家,现在为啥还要逃啊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老糟头摇摇头:“也许他在还书之前,偷偷誊抄了一份自己藏起来,这才符合他的性格嘛。”

阿弃仍旧不解:“那也没必要害怕到逃走吧,老沙搬来鱼梁二十五年,好歹算是地头蛇,怎么会怕个外地方士,这个无面师有啥来头吗?”

“……”老糟头沉默许久,幽幽道,“也许老沙年纪大,老糊涂了吧……哎,你不自己有事吗?那还不赶快走,废话那么多!”

将阿弃赶走后,老糟头独自坐在竹椅上,望着冷清的灶膛静静发呆……

那终生难忘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——

……到处都是尸体,厨子、花匠、侍女横七竖八躺在地上,一个个瞪大眼睛死不瞑目。偌大一座宅子只剩沙哥一个活人,目光呆滞僵直跪在台阶下,面如死灰浑身瑟瑟发抖。

夜幕沉寂,一轮红月诡秘如血……